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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屯留县交警大队关于启用4处电子监控设备公示

    2018-01-11 22:21:13   转载

    屯留县交警大队关于启用4处电子监控设备公示


    原标题: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示

   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,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屯留县交警大队决定在辖区启用4处电子监控设备,并于2018年1月20日启用。现将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明细公示如下:

    1、208国道常村十字口(208线987公里600米)主要抓拍闯红灯、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不系安全带、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。

    2、309国道1002公里700米处(同义庄村)路段主要抓拍超速违法行为(大型车限速50公里/小时、小型车限速60公里/小时)。

    3、县城张贤街:主要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和机动车违法停车。

    4、县城永安街:主要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和机动车违法停车。

    5、城际路运煤通道对古城煤矿运煤大型货车启用区间测速、限速40公里/小时;其他大型货车通行的依旧按闯禁令进行处罚。

    屯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

   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

    (来源:长治交警 责任编辑:张文卫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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